自购49条香烟被罚没 烟草部门称香烟涉嫌

“本想着从朋友那买烟办事儿可放心,没想到被烟草局全部没收了,现在家里的事儿都办完了烟还没着落。”商丘市民梁先生遭遇了一件令他“窝火”的事情。 今年9月5,梁先生和鹿邑的先生考虑到分别要在家里办酒宴客人,两人从鹤壁市各买了49条香烟用于办事儿。不料,烟运到新乡垣县境内时,被当地烟草部门查扣,称香烟涉嫌全部罚没。

事件:自购香烟被查扣

做生意的梁先生称自己在出差过程中结识鹤壁市经营香烟的老板,由于他要在老家商丘办酒席,便考虑从老板处购买一批香烟用。“商丘柘城当地购买高档烟需搭售部分低档烟,加之鹤壁那边每条烟差不多可便宜10元钱,于是我花了两万多块钱买了49条软中华。”9月5,梁先生以现金的将烟款付清后,委托老板将烟放置途客车上托运至商丘老家。

无独有偶,周口鹿邑的先生有着类似想法,由于县城一下买不到那么多高档烟,于是也花了一万多在老板处买了49条硬中华,付清烟款让其捎到老家。

“第二天就接到电话,说我们买的烟被查扣了。9月30又接到一份处罚决定书说我们的烟涉嫌,将被全部没收。”梁先生表示,令他们感到费解的是,垣县烟草局竟然将罚单对准了老板,而自己作为这批香烟的主人却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文书。接到处罚通知书的老板也向记者抱屈:“烟草局批给我的很少,又不是同一批次,找了几家同行才筹够,根本没有成箱包装,我给客户上哪儿个的包装箱啊。”谈起处罚决定书上的“涉嫌”,老板称用别的箱子装烟实属无奈。

回应:处罚合规

12月15,垣县烟草局对梁先生和先生予以回应,称查扣的该案烟草经鉴别检验后认定为真品卷烟,价值48510元。而香烟使用了牛奶箱进行包装属于。在运输过程中又没有办理烟草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故对经营香烟的老板进行了处罚,且情节严重,因此没收了该批次香烟。随后梁先生提出该案香烟已经归属自己和先生,烟草局即便处罚也应该对他二人进行处罚。对此,垣县烟草局办公室岳主任称,烟草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法,没有任何问题。

进展:已申请行政复议

梁先生就此事向垣县提出了行政复议,提出该批次香烟实际承运人为自己和先生,老板并不是承运人,烟草局处罚主体不当。香烟是买来办酒宴所用,并非从事违法运输故意进行。两人在数量上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50条上限和5万元的价值总额。

目前,梁先生和先生还在等待垣县的行政复议回复。

说法:

顶格处罚似乎过重

对此,河南诚律师事务所耿岭喜律师认为:两人购买香烟是自家办酒宴所用,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加之双方在数量上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50条上限和5万元的价值总额,还有该烟乃从数家烟酒店筹集,也非一个批次,故用其他箱子盛装不应认定为“涉嫌”。

耿律师表示:垣县烟草局此举似乎处罚过于严格。如梁先生和先生对垣县的行政复议回复不服的话,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