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用调包被判刑

近,诏安县审理并判决一起利用调走的诈骗案件,分别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沈某、黄某、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2017年,被告人黄某从深圳买来了假冒“中华“牌香烟及香烟烫膜用特制熨斗机,到诏安县后伙同被告人沈某、郑某一道商议利用诈骗事宜。4月初开始,三名被告人先后至诏安县多家食杂烟酒店实施诈骗。由被告人沈某利用本地人的身份谎称要给人送礼来买烟,在购得后,沈某回到停不远处的郑某驾驶车辆上,由黄某将拆取出来,将假“中华”牌香烟替换进去。

之后,三人用特制熨斗机将外包装原封烫好,再由沈某将调包好的拿回店铺内,声称“中华”烟太贵要换便宜点的烟,店铺检查发现外包装完好且为自家销售香烟条,遂予以退换。三名被告人利用该种手法先后诈骗9次,获赃近1万5千元。后受骗人发现调包遂报警,三名被告人随即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