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上非法销售香烟被判刑5年3个月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在互联网上大肆非法销售的被告人雷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周村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雷某是某大学在读学生,2015年7、8月份开始从网上经营卷烟。雷某先是从百度贴吧里看到一个帖子,说是经营卷烟招,并加了这个人的号。从此雷某做起了网上经营卷烟的买卖。

雷某在一些经营卷烟的里,看到有人发单要货,就加他好友,谈好价格后,发来卷烟的名称、数量、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雷某再给提供支付宝,雷某收到款后,就把烟款和提供的买烟信息转给他的上线,等着上线把发货的快递物单号给雷某后,他再将单号转给买烟的,通知查物单号收货。

据雷某交代,有的客户是从上联系,有的要求加微信就从微信上联系。他经营的卷烟都有猫头鹰、希尔顿、黑冰等,还有其他牌子,共赚了五万元左右。他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

经检察机关,2014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雷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过销售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81149.12元。雷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终雷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周村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