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出现“内失调”矫情式抵触

禁烟出现“内失调”矫情式抵触

河南一位部表示,部禁烟不能着急。很多喜欢烟的已经养成了习惯,很难一下戒烟,这样身体容易内失调(1月1《京华时报》)。

中央出台部需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有的官员“搞不懂”;有的官员要看“一把手”脸色——月亮走我也走;更有甚者,称戒烟容易内失调。可见,一些官员对中央规定是“明支持暗抵触”,执行效果不容乐观。

身为部,一举一动备受人们关注,因而更应在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令”中先行一步,敢于担当。部在社会诸多领域起着导向作用,有道德示范和行为表率的社会义务,更应该在戒烟或禁烟方面,发挥社会模范作用。特别是,中央要求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其意义远不止推动控烟政策这么简单。这是因为,部带头禁烟,保护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由于部不烟,少了一项不良嗜好,也就少了一块滋生的土壤。

问题是,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本身是对部的一种低要求,因为在公共场所烟,是一种违法行为,连带头“不违法”都做不到,还有资格做部吗?执行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容不得“内失调”式的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