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丢烟头引山火被刑拘


4月1,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宋家庄村一村民薛某(男,岁)因过失引起火灾,依法被行政拘留十五。


3月25下午15时许,黄前派出所接到众报警:黄前镇宋家庄村山上着火了。接到报警后,值班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看到位于宋家庄村西的一山坡上被烧了一,还有几处明火,立即与现场的众合力将火扑灭。经查,黄前镇宋家庄村村民薛某在自己地里活时随手扔掉的烟头引燃了自家地里的荒草,不慎引起火灾,将周围山坡荒草引燃,过火面积9.5亩。

4月1,泰安市岱岳区分局依法对薛某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的处罚,并由黄前派出所将薛某友送至泰安市拘留所执行拘留。薛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接受处理,今后一定接受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