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禁烟:烟是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吗?(一)

吉隆坡,1月6——上周一个反对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的“烟者权利”组织的大胆诉讼让包括烟草消费者自己在内的一些人问:烟实际上是一种受保护的权利吗?

在不可避免的法庭冲突之前,几名律师参与了此案的调查,告诉马来西亚邮报,联邦宪法没有保护在公共场所烟的权利,禁令不能被视为违反宪法,因为它是为了公共卫生。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诉讼。在联邦宪法中,对于在公共场所烟的权利,无论明示或暗示,都没有这样的保证。”

“宪法也没有允许个人用香烟烟雾污染空气的权利。“无法理解禁令是如何违反宪法的,”自由党的律师执行董事莱瑟法·科亚(LatheeKoya)对《马来邮报》表示。

她补充说,该集团获胜的可能很低。

莱瑟法说:“他们认为烟者将被隔离的观点是荒谬的,因为只要他们不烟,他们仍然可以去所有的公共饮食场所吃饭。”

“有责任确保公众免受香烟烟雾中有害污染物的侵害。”

“二手烟的有害影响在科学上有充分的记载,”她补充说。

公民自由律师西亚赫雷德赞·约翰解释说,该组织可以辩称,禁令是对基本权利的侵犯,但他也仍然不相信。

他说:“这是一个薄弱的论点,因为根本没有烟的权利。”

尽管如此,行动党议员林吉祥的秘书说,该组织仍有一个解决办法,以此作为其法律挑战的基础:非理的基础。

“这可以追溯到它是否合理。这是他们唯一能站得住脚的地方:那里有一个非理的概念。”

“当你在寻求司法时,这是你所依赖的通常的基础——比如程序不当,”西亚赫雷德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