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烟罚三万
向未成年人售烟罚三万 中国烟网讯:吉林省春市法制办和市卫生局前公布了修改后的《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草案)》,规定春市内13类50余个公共场所列入禁烟范围,同时加大禁烟处罚力度,规定禁烟场所的管理者未履行职责的,对其罚1000元,烟草经营单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罚款3万元。 《办法》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烟的公共场所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职业中学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室内外场所;大专院校的室内场所;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场所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