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禁烟可以帮助烟者戒烟

昨天上午,市卫生促进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了一次访问,检查烟草控制的执法情况。记者在采访控烟执法部门代表时发现,为了鼓励全体员工关心禁烟,学校设立了禁烟,帮助近60%有烟史的教职工成功戒烟。

为了鼓励员工拒绝烟,学校从2007年开始在校园内实施“禁止在建筑物内烟”,每月向在职员工发放20元的禁烟。在非烟场所烟的,一经发现,罚款10元,并从其当月无烟励中扣除;第二次发现被罚款30元;第三次发现罚款50元。违规超过三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同时扣除年度禁烟。罚款从当月学校津贴和工资中扣除。

2012年《天津市控制烟条例》颁布实施,规定学校为全面禁烟单位。学校在原禁烟的基础上,表彰了禁烟活动中的优秀部门。如果发现非法烟者,除了对烟者本人进行处罚外,还将暂停该部门全体员工的禁烟。当月部门内有三名非法烟者的,扣除部门工作人员年度禁烟。经过宣传教育,该校教职工对烟危害和戒烟意义的认识明显增强。目前,近60%有烟史的教职工已经成功戒烟。

在老师控烟行为的带动下,该校学生烟率明显下降。2013年,该校学生烟率为0.7%,其中女生无一人烟,与2003年13.1%的烟率相差12倍以上,97%的学生第一次拒绝尝试烟。